。小说算是来信里的金色传说, 但也多是爱慕他的男士写的爱情喜剧。
眼前的短篇小说的确是有爱情元素, 但和他曾读过的爱情喜剧截然不同, 究其原因,还是作者的目的不同。更可气的是,哪怕带了先入为主的不服气, 法里内利也得承认前者要比后者有趣。
“难道我的追求者里没一人是有才华的?”法里内利越想越气,翻箱倒柜地寻找以前的粉丝来信。
也是因为这一举动,他意识到了太受欢迎并不等于备受尊敬——寄信的人里肯定不乏声名显赫的人,但是他们多数是像伏尔泰般对阉伶抱有极度的偏见。当然,偏见是偏见, 欲望是欲望, 歧视阉伶是一回事,想和漂亮的阉伶睡觉是另一回事。
法里内利在散发霉味的黄信纸里忙活了有三四小时。
同剧团的演员叫他去吃饭时,被满地狼藉的休息室吓了一条:“老天啊!这里像是发生了场大战。”他踮脚到法里内利身边的样子像个杂技演员, “你是在找什么。”
“找我的骄傲。”法里内利把金色的长发抓成鸡窝,“为什么!为什么!”
蹲下去看粉丝来信的同僚被吓了一跳:“你累得开始胡言乱语了?”
法里内利抬头问道:“很明显吗?”
同僚的嘴角微微一筹,扒拉出个镜子给他。
法里内利看后发出尖锐爆鸣。
同僚有幸欣赏到了“剧院里的阿多尼斯”在冲向一旁的更衣室前被满地的杂物绊倒三次。
“法里内利的声音与容貌得天独厚, 但是老天赐他个榆木脑子,以证上帝的公平公正。”
同僚想起经理对法里内利的评价,认命地给剧团的首席收拾残局。
剧团的晚饭也是十分枯燥,虽然歌剧需要脂肪支起声音的厚度,但是靠美貌出圈的法里内利不可能把自己吃成个胖子,所以他每次都是最晚到餐厅,最早离开。
不少人怀疑这个剧团的招牌压根不靠三餐过活,更有甚者怀疑他的是超自然生物,差点去教堂举报他。
今天的首席比平日来的更晚,眉头紧皱,走路带风。剧团的众人早就习惯法里内利偶尔表现得像吃了炸|药,可今天的首席比平日更甚,让人好奇又是哪位惹到了他。不过和往常一样,法里内利吃了点面包干酪就匆匆离开。
负责把法里内利叫来吃饭的同僚果不其然地被问话了:“咱们不会要倒霉吧!”
同僚这下没食欲了:“这事你们得问本人,问我没用。”
对方还想再说什么,可同僚预判了他的动作:“也别拿我当枪使。”
这下任有千般好奇,众人也得作鸟兽散。
法里内利回去后又再次读了那部小说。和之前一样,哪怕是带主观情绪阅读小说,故事仍旧很吸引人,至少是对法里内利的胃口。
鬼使神差间,法里内利决定想要做些什么——他找出了最好的信纸,带着“我得赢上一局”的念头给小说的作者写了封信。
蘸墨水时,法里内利瞥见对方优美的字体,一时间竟难以下笔。
悬空的笔尖很快荡下颗大大的墨珠。
法里内利回过神时,信纸上已多了些难补救的点。
他盯着那污点看得微微出神,直到有人敲门问他要不要去喝上几杯,他才如梦初醒地放下了笔,把有污点的信纸揉成一团:“我不去。”
敲门声戛然而止,“好吧!”,门外传来逐渐消失的脚步声。
法里内利重新拿了张纸,动笔前又突然顿住,把揉成一团的废信纸摊开当做草稿纸。
“亲爱的女士……不!这么写也太轻佻了。”法里内利在草稿纸上憋出个开头便赶紧划掉,“应该用尊敬的女士……”写到一半又再次划掉,“这么写也太正式了。”没准对方更年轻些。
如此划了两到三行,法里内利才搞定他的回信开头——“令我欣喜的博林女士”。

